支持高品质住宅建设
山东省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下发《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该通知提出,支持高品质住宅建设。对符合条件的高品质住宅项目,可按不超过5%的比例适当上浮销售价格。同时,落实关于绿色建筑容积率计算方面的支持政策,采用装配式外墙技术产品的建筑,其预制外墙建筑面积不超过规划总建筑面积3%的部分,不计入建筑容积率。对严格落实高品质住宅标准和要求的住宅项目,在参评“鲁班奖”“广厦奖”“泰山杯”等相关奖项时优先推荐。对开发建设高品质住宅的企业在行业信用评价方面予以加分支持。
优化预售资金监管
为了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下发的《通知》还提出了优化预售资金监管的政策。即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在临沂市区范围内以出让方式新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根据开发企业资质、业绩、纳税、守法、诚信、投诉等情况对开发企业按ABCD四个等级进行量化评价(评价周期为1年,动态调整),调整商品房预售重点监管资金标准,分别按原标准的70%、85%、100%、150%执行。
支持住房群(团)购、青年人购房和人才购房
为了满足不同人群的住房需求,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下发的《通知》还提出了支持住房群(团)购、青年人购房和人才购房的政策。鼓励开发企业组织开展群(团)购活动,对群(团)购住房可在销售价格15%幅度内优惠。参照群(团)购住房优惠政策,鼓励开发企业对青年人购买住房在销售价格15%幅度内优惠,促进青年友好型城市建设。开展“人才购房季”活动,面向各类人才进行住房优惠销售,鼓励企业在销售价格15%幅度内进行优惠,符合条件的可同时享受人才购房补贴政策。县域招引人才在中心城区购买住房的,可享受有关优惠支持政策。
在土地市场方面,《通知》提出了合理确定土地价格和商住比例的政策。根据区位和市场需求情况合理确定中心城区各片区商住用地供应数量和出让起始价。对北城新区的商品住宅用地,做好去库存和市场需求平衡分析后进行土地供应。根据房地产用地周边商业配套情况,进行商业需求分析,优化用地规划条件,合理确定商住比例。
- 临沂市
- 高品质住宅
- 预售资金监管
- 住房群购
- 土地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