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官网发布一则消息,财政部、住建部等4部门在北京召开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听取部分城市人民政府负责同志及部分专家学者对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房地产税一直是全民关注的热点。在近五年的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中,2019年首提“健全地方税体系,稳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彼时,房地产税成为市场热议的话题,市场普遍预期房地产税立法工作将提上日程。但由于房地产税立法是一项长期且复杂的工作,因此过去几年房地产税处于“断断续续”被提及的阶段。纵观2020年和2021年两会《政府工作报告》并未提及房地产税,预示着房地产税立法改革并未明确日程表。
首提房地产税改革可以追溯至2003年,彼时,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实施城镇建设税费改革,条件具备时对不动产开征统一规范的物业税,相应取消有关收费。”即对房屋持有环节进行征税,类似后续出现的“房地产税”。
由于全国推行的难度较大,直至2011年1月“房产税”正式落地,上海和重庆同时宣布启动房产税试点,对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2013年底,十八届三中全会发布《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并提出“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概念内涵也从“房产税”完善至“房地产税”。房地产税的内涵也逐渐丰富,广义上是指一切与房地产经济活动有直接关系的税,涉及土地征收、公开招拍挂、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交易、住房租赁等多个环节,包括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契税、房产税等。
但自此以后,房地产税改革的声音日渐弱化,试点城市范围也并未继续再扩容。2019年两会《政府工作报告》首提“健全地方税体系,稳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已成为监管部门的重点工作。2020年以来,针对房地产税改革的内容多了起来。11月和12月,财政部部长刘昆曾两次公开表示“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
供职于一家互联网企业的刚需青年李敏(化名)担心房产税“一刀切”,他认为作为刚需,已经费尽力气买了*套房子,前期交易税、契税已经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如果还要交房产税,对刚需来说税种太多,购房成本和持有成本增加。
而来自一家国企的徐晨(化名)则支持房产税城市扩容,他认为房产税早就应该出台,不然房价不会涨的这么快,过去很多城市房价是被投资客炒上去,房产税一出台对他们而言将是致命性打击。
从上海、重庆试点情况来看,上海房产税征收对象为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非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的住房。税率则是在0.4%和0.6%两档。重庆则针对个人拥有的独栋商品住宅;个人新购的高档住房;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首套及以上的普通住房征收房产税,税率为三档:0.5%、1%、1.2%。两地均给予了一定的住房扣除免税面积。
基于2021年楼市、地市“失控”,市场似乎陷入越调控越上涨的怪圈。上海、深圳、杭州、南京等2021年前4月累计成交较2019年同期翻倍增长,核心区位的限价盘、豪宅频现抢购潮;而在土地供应“两集中”之后,土拍整体热度并未如期下降,核心区位的热门宅地更是频频到达限价上限。
因此,此阶段或是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较佳的时间窗口期,房地产税有望成为全面落实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重要政策工具。
房地产税落地仍需时间
四部门座谈会更多的具有风向标意义,这是自2011年之后重提“改革试点”,从当前房地产市场的管控思路看,“解决大城市住房问题”成为今年的发展思路,或意味着大城市先行试点的可能性较大。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并未提及市场关心的房地产税,可以说也是给整个行业吃了一颗定心丸,再加上基于税收法定原则,只有完成房地产税立法,才能征收房地产税。而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的2021年立法工作计划中,也并未提及房地产税立法,立法草案的起草、修改、表决、通过等程序皆非易事,预计房地产税距离全面征收仍需经历较长的时间周期。
房地产税将扩大改革试点城市范围
鉴于上海、重庆两城率先试点对个人征收房产税,征税侧重点则有所区别。其中,上海是以多套房为主要征收对象,重庆则以高端豪宅为重点征收对象。